English 中文
学生 教职工 校友 学生及访客
党群工作
【院务公开】经济与贸易学院2021年转专业细则

湖南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2021年转专业细则

根据《湖南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湖大教字[2015] 37 号)执行,为做好我院2021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一、  学院成立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小组,全面负责转专业及专业分流的选拔工作。

  长:侯俊军

副组长:祝树金、曹二保、李曼

  员:肖皓、谭光荣、谢锐、艾洪山、申慧敏、蔡婕萍、肖遥

二、流程及遴选规则

1、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满足《湖南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湖大教字[2015] 37 号)的基本条件;各专业接收学生计划名额以各年度学校教务处公布为准。

2、申请转入学生必须在教务处规定的时间内向学院教务办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括:转入申请书及《更改专业审批表》(转出学院已签字盖章)、入校以来的个人成绩单及专业排名证明(需具备加权平均成绩、专业排名、专业总人数等,且有转出学院教务办审核并签字盖章)及加盖有学院公章的政治表现证明材料。

3、如申请转入某专业学生人数与该专业实际在校人数之和未超过2020年该专业招生计划数,学院原则上予以接收;否则按以下规定遴选:

由学院成立各专业考核小组,统一组织面试考核;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成绩要求:入校以来课程无挂科记录(录取后如大一第二学期出现课程成绩不及格记录退回原专业)未修高等数学课程的学生专业成绩排名要求在年级前30%退役复学的学生必修完成其原在校期间必修学分的90%

考核基本内容:综合素质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文化素养、行为举止和表达能力等方面;专业素质和能力:专业学习成绩、英语口语及综合应用能力及专业发展潜力,包括英语面试、高等数学知识、对所转入专业的了解以及转入专业知识面试等;特长和创新能力:公开发表的论文或其他作品、省级以上学科竞赛获奖、数学建模或全国性奥赛获奖、四级成绩单或其它证明材料等(面试当天,这些材料需带原件)。

录取的基本原则是:按照课程加权平均分×50%+面试成绩×50%的原则进行排名顺序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已修高等数学的学生和退役复学学生优先考虑。

获准转专业当学期获得学分数少于15学分的,取消转专业资格。

大二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如果原专业是非经管类的,则必须转入2020级;原专业为经管类的,如果其原在校必修学分符合现申请专业2019年级规定必修课程学分的90%,则可申请进入该年级,否则转入2020年级。

若本细则与学校相关文件有冲突,以学校文件为准。

 

                                         经济与贸易学院

                                              202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