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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贸易学院“劳动教育与素养”课程实践教学细则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和教育部《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精神,根据《湖南大学加强新时代劳动教育实施方案》和《湖南大学“劳动教育与素养”课程实施细则》精神,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培养学生正确劳动价值观和良好劳动品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践教学细则。

一、课程具体信息

课程名称:劳动教育与素养

课程代码:GE01184

课程性质:通识教育必修课程

课程学时:32 学时

课程要求:考核合格,方可毕业

二、课程适用对象

本课程细则自2021级本科生开始实施,可依据具体情况逐年进行调整。

三、课程组织管理

成立学院“劳动教育与实践中心”,下设“劳动教育与素养”课程组织管理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劳动教育与素养”课程的建设与组织实施。劳动教育组织管理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曹二保、李曼

成 员:蔡婕萍、申慧敏、肖遥、胡煊赫、艾克帕尔·吐地

(备注:课程小组名单随着岗位或职务变化而调整)

四、课程教学要求

1、劳动认知教育环节

学时为8 学时,在第1学期以SPOC方式进行教学,由现代工程训练中心负责课程教学与考核,学生通过教务系统进行选课和自主学习。

2、劳动实践教育环节

学时为24 学时,以集中劳动实践和分散劳动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学生从生产性劳动、创新性劳动、服务性劳动、日常生活劳动等四类劳动实践中,选择至少两类完成 24 学时劳动实践教育认定考核,每个模块超过12学时的按12 学时计算。

依据学校有关部门编制的劳动实践指导手册,明确劳动操作的学习要求和纪律要求,完成劳动任务后由各牵头部门实践安排人及课程负责人认定考核,原则上考核在劳动完成后两周内完成并归档。

五、课程时间进度

1、劳动认知教育:第1学期

2、劳动实践教育:第1-6学期

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次劳动任务的认定工作应在完成劳动任务后15天内完成。

3、学院劳动教育和实践中心于第5学期末对本课程所修学时不够的同学进行预警,学院教务办于第6学期末将课程综合成绩录入教学服务系统。

六、课程实践模块

模块

学时

责任单位

备注

劳动认知教育

8

现代工程训练中心

SPOC方式

劳动实践教育

生产性劳动实践

24(从4类中至少选择2类完成)

现代工程训练中心


创新性劳动实践

院创新创业中心

以最高奖认定,同一项目且不能再重复认定为其它课程类别项目。

服务性劳动实践

院劳动教育与实践中心、院分团委

志愿活动,以志愿汇APP统考志愿时长,并相应置换学时,按12学时/80小时置换

日常性劳动实践

院劳动教育与实践中心

实践活动,根据时长认定,原则上不超过4学时/次

七、指导教师职责

30人及以下的集中劳动实践配备一名校内实践指导教师,每增加30人增加劳动实践指导教师一名。院内指导教师由学院劳动实践教育中心安排并统计和认定工作量。

实践安排人应明确劳动实践目标和内容,合理安排劳动时间和强度。应根据学生身体、性别差异、身心发展情况,开展力所能及的劳动。应对劳动实践中进行讲解操作、反思交流、榜样激励,对学生参与劳动实践强调纪律要求、学习要求。

实践安排人在劳动实践之前,应告知劳动环节的风险点以及紧急避险的要求和相关措施,应事先判断劳动过程的安全风险,根据需要,提前给学生购买劳动教育相关保险

八、课程考核和成绩评定。

1、学生劳动认知教育成绩(百分制)由现代工程训练中心评定后提供各学院。

2、学生劳动实践教育成绩(百分制)由学院劳动教育与实践中心依据学生劳动实践表现和学生提交的《湖南大学学生劳动实践教育考核表》(见附表2)评定。

3、学生劳动实践教育成绩标准:

⑴创新性劳动实践中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和“学科竞赛项目”成绩由学院创新创业中心根据《经济与贸易学院创新性劳动实践成绩认定细则》(见附表1)提供;

⑵服务性劳动实践中的“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和“‘三下乡’社会实践项目”成绩由学院分团委根据《经济与贸易学院创新性劳动实践成绩认定细则》(见附表1)提供;

⑶学生应采用“文字+图片”或者“文字+视频”的方式记录劳动过程作为必要证明,实践安排人按照实际参与人台账与劳动项目进行比对,并对过程进行核实和课时核定,除以上⑴⑵条规定外,其它项目的劳动实践教育课程成绩按照劳动实践教育各类环节实行过程中的具体表现及时长,由课程负责人依据《经济与贸易学院创新性劳动实践成绩认定细则》(见附表1)最终计算平均分。

4、劳动的开展由实践安排人提前向课程负责人报备(以备案登记),判定工作性质、所属类别和工作风险,明确劳动目标、任务和强度后,方可安排相关劳动。如遇紧急任务,可采用事后备案的方式进行任务认定。

劳动课时的记录应于劳动活动结束两周之内完成,并采取适当方式公示后归档,以便查阅、登记和核对。

5、所有项目均以最高奖作为认定,且只能认定一次,不能作为不同课程类别进行重复认定,一旦认定不再修改。

6、劳动实践教育成绩按各实践模块成绩×(各模块学时数/总学时)相加后获得(如果一个模块总学时超过12学时,按12学时计算),劳动教育与素养的最终成绩按照劳动认知教育成绩×25%+劳动实践教育成绩×75%计算成绩(百分制)计算并根据《湖南大学本科学生平均学分绩点计算办法》换算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作为学生“劳动教育与素养”课程综合成绩。

7、因身体原因无法参加劳动实践教育的学生,由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经组长审批后,在规定的劳动时间内完成力所能及的劳动任务,方可取得劳动实践教育成绩,成绩为合格。

8、劳动素养评价结果作为衡量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作为学生评奖评优的重要参考。

9、学生在劳动过程中弄虚作假者,根据性质和严重程度,按照学校规章制度等同于课程舞弊处理。

九、课程安全保障

劳动活动的开展过程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学生风险防控机制和应急与事故处理机制参照学校和实验室相关制度执行。对于劳动过程中风险较大的项目,由学工办统一购买劳动教育相关保险。

十、课程经费保障

学院从相关经费(双一流经费和教学改革经费)中给与“劳动教育与素养”课程必要的经费支持。

经济与贸易学院

2022.05.13


附表1:经济与贸易学院

创新性劳动实践成绩认定细则

类别

等级

认定课时

认定成绩

备注

学科竞赛(A类赛)

国家级奖

12学时

95/87

“三大赛”排名前五或其它奖项排名前三/“三大赛”排名六及其它奖项第四以后

省级奖项

12学时

87/82

“三大赛”排名前五或其它奖项排名前三/“三大赛”排名六及其它奖项第四以后

学科竞赛(B类赛)

最高奖

12学时

95/87

排名前三/排名第四及以后

除最高奖

12学时

87/82

排名前三/排名第四及以后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

省级及以上奖

12学时/5天

95/87

排名前三/排名第四及以后

获奖

82

团队成员不区分

无获奖

77

“三下乡”社会实践

省级及以上奖

12学时/5天

95/87

排名前三(或先进个人)/排名第四及以后

获奖

82

团队成员不区分

无获奖

77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国家级和省级项目

12学时

95/87

项目在结题答辩中获奖,负责人为95,组员按五级分制下浮一档

12学时

87/82

获奖,负责人为87,组员按五级分制下浮一档

校级项目

12学时

95/82

项目在结题答辩中获奖,负责人为95,组员按五级分制下浮两档

12学时

77/72

获奖,负责人为77,组员按五级分制下浮一档

假期实习

一周及以上

12学时

72

以实习证明或校实习平台数据为依据,实习72分,每增加一周在五级分制上浮一档,最高为95

志愿者服务及公共岗位实践


12学时/累计80小时

87

以满足基本80小时计87分,之后每增加10小时在五级分制上浮一档,最高为95

日常性劳动实践

包括:食堂帮厨、楼栋清洁、杂草清理、道路清扫等基础或应急性劳动及园艺等兴趣培训课程

1-4学时/次


实践活动,根据时长认定原则上不超过4学时/次。以基本满足基本12学时计72分,之后每增加2次活动记录在五级分制上浮一档,最高为95。


附表2:湖南大学学生劳动实践教育考核表

姓名


性别


学号


专业

班级


项目一

项目名称


劳动实践教育模块


日期


地点


时长


组织单位


学生参与项目记录



(佐证材料附后)






                         


指导老师(项目实践安排人)签字:          

项目二

项目名称


劳动实践教育模块


日期


地点


时长


组织单位


学生参与项目记录



(佐证材料附后)









         


指导老师(项目实践安排人)签字:        

项目三

项目名称


劳动实践教育模块


日期


地点


时长


组织单位


学生参与项目记录


(佐证材料附后)









                   

指导老师(项目实践安排人)签字:

项目四

项目名称


劳动实践教育模块


日期


地点


时长


组织单位


学生参与项目记录





(佐证材料附后)







                     

指导老师(项目实践安排人)签字:            

学生个人劳动实践教育小结


劳动

实践教育

总学时


核实人签字:                                        

学院总评成绩





             

备注


注:学生参与劳动实践教育项目多于4个时可自行添加相应栏目进行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