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大家好!
经过3月27-28日复试,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审定,并报研究生院审核通过,现对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拟录取结果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期4月1—4月10日共10天。公示期内,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有异议,可按照我院复试细则中之规定,以书面形式先行向我院提出,学院将及时调查、复核并回复考生。
另,如公示名单中拟录取考生自愿放弃我院拟录取资格,学院将按专业初试+复试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拟录取。
湖南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
2021年3月31日
附件:湖南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拟录取结果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