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稳妥做好我院2021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的考核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和学院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机构
学院成立以学院院长为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考核录取细则的具体实施和考核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协调。下设以学院纪委书记为组长的考核监督小组,负责学院考核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工作,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二、考核安排
(一)考核时间
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考核录取时间:2021年4月28日下午15:00—16:00,平台系统测试时间:2021年4月27日下午15:00—16:00。
(二)考核方式
我校2021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的各阶段考核工作均采用网络远程方式进行。学校统一选用南软研究生在线面试平台,确保各考核环节安全、流畅、稳定。
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为30分钟。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网络考核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处理。
(三)分值及考核内容
考核总成绩为400分。
1.英 语:100分(60分合格)
2.专业课一:考核内容 满分100分(60分合格)
3.专业课二:考核内容 满分100分(60分合格)
4.复试成绩:100分 (60分合格)
外国语水平测试:对考生的外语应用能力进行测试,主要考核外语写作、文献阅读及翻译能力。
专业基础测试:主要考核本学科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对考生的专业素养、科研能力进行测试。
专业综合考核:审核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考核考生的专业素养、科研能力,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四)资格审查
学院安排专人在考核前对考生报考资格及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严格审查。
请考生在4月25日前将以下所有材料电子版(扫描PDF)发送至电子邮箱:19164038@qq.com(邮件格式:考生编号-姓名-报考专业)
1.考生诚信考核承诺书(在经济与贸易学院网站下载,本人签名)
2.本人准考证
3.本人回乡证及港澳台通行证
4.应届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
5.本科期间成绩单
6.往届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
7.境外学历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原件
三、考核工作组织
按“两识别(人脸识别和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三随机(随机确定考生考核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成员、随机抽取考核试题)”的原则做好考生信息审核及考核组织工作。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考核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考核过程诚信。
考核过程严格规范操作,切实做好试题保密、考核现场记录(全程网络录像)及保存等工作;学院考核监督小组参与本院考核监督工作,确保考核的公平、公正和有效性。
四、考生须知
1.考生资格审查由学院实施,研究生院进行复查。未经过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参加考核。考生参加考核时须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明、专家推荐信及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2.考核费用由学校计划财务处统一收取,标准:120元/人。
考生登录“湖南大学网上统一支付平台”(http://xysf.hnu.edu.cn)缴费,无须进行注册,直接登录即可,用户名为考生编号,初始密码为考生编号后六位或6个0。考生登录缴费系统后,选择:“其他缴费—操作(勾选)—进入缴费—下一步—支付方式”即可完成缴费。目前已开通中国银行、银联在线、微信扫码网上支付功能。硕士复试收费项目编号2020050001。
3.准备好配备有清晰摄像头的电脑及手机设备,并提前下载安装好面试软件,完成注册、准考信息及承诺书确认、报名材料提交、摄像头及麦克风调试等操作。设备需保证电量、存储空间充足,面试期间建议连接优质Wi-Fi网络,关闭移动设备通话、录屏、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面试的应用程序。
面试场地应保证照明良好、不逆光,环境安静,不得出现除考生外的其他无关人员。面试时,考生应正对摄像头、保持坐姿端正,保证摄像头可清晰拍摄到上半身。面试期间,考生不得佩戴耳机,眼睛不可离开屏幕,不可切换面试界面。若遇网络或信号等原因造成的通信效果不佳时,考生须立即联系考核小组工作人员。
考核前,学院将安排工作人员与考生联系并进行系统和设备等测试,确定考生考试时间,确认考生设备、软件、网络、考试环境等条件达到考核要求。考生若不具备远程考核条件,请及时联系我们0731-88684622,刘老师。
4.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指定会议室系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等有关材料候考,并主动配合面试助理完成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身份验证核查、周围环境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考生应当自觉服从面试助理的安排与管理,严格遵从面试助理关于网络远程考场入场、离场、打开视频的指令,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面试助理履行职责,不得扰乱网络远程复试考场及其他相关网络远程场所的秩序。
考核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考核房间,禁止他人进出。若有违反,视同作弊。
五、录取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考核成绩,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录取工作,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拟录取考生待入学报到时,学校和学院将对其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报名材料原件及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
非全日制学生录取前必须签订《湖南大学招收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定向就业录取类别硕士研究生培养协议》,一式三份。
六、体检
考生体检在入学报到后进行,由学校医院组织实施,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
七、信息公开
学院将在本学院的网站公示复试名单及成绩、拟录取建议名单,拟录取建议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无误后报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审核,最终录取结果以学校公布的拟录取名单为准。
八、监督和复议
学校监察处对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电话:0731-88821680。
考生对考核录取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先行向我院提出,学院将及时调查并及时回复考生。考生如对学院的处理不服,可向学校监察处和研究生院招生办提出申诉。
研究生院招生办:电话,0731-88822856;电子邮箱,yzb@hnu.edu.cn(邮件标题请注明:2021年研招录取)。
学院研究生管理办:电话,0731-88684622;电子邮箱19164038@qq.com (邮件标题请注明:2021年研招录取)。
湖南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
2021年4月22日
附件:湖南大学招收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定向就业录取类别硕士研究生培养协议
诚信考核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