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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2021年“丝绸之路”中国政府奖学金项目招生简章

湖南大学位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长沙,校区坐落在湘江之滨、岳麓山下,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学校设有研究生院和25个学院,学科专业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医学、艺术学等11大门类。

湖南大学经济学科学脉绵长,历史悠久先后承担了“211工程”重点建设项目、“985工程”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及湖南大学经济与商学“双一流”学科群建设任务,拥有“国际贸易学”国家重点学科。设有应用经济学和理论经济学2个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博士后流动站目前依托经济与贸易学院开设全英文研究生课程12门,在籍学历留学生规模达到153人,来自30多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

一、项目简介

“丝绸之路”中国政府奖学金项目是中国教育部资助的全额奖学金项目,用于部分中国高校自主招收来自一带一路国家的优秀国际研究生来华学习。受教育部委托,湖南大学参与执行该项目,招收一带一路国家的优秀国际学生来校攻读经济学硕士和博士学位。其中,硕士学制为3年,博士为4年。

二、奖学金内容

1. 免交学费;

2. 提供免费校内住宿;

3. 提供综合医疗保险;

4. 提供奖学金生活费;具体信息详见:http://www.campuschina.org/

三、申请资格

1. 来自一带一路国家的非中国籍公民,身心健康、品行端正;

2. 学历和年龄要求:

攻读硕士学位者须具有相关专业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

攻读博士学位者须具有相关专业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

3. 语言能力要求:

汉语授课项目申请者,汉语水平至少达到汉语水平考试(HSK)四级。

英语授课项目申请者,需提供英语水平证明,TOEFL需达到80分, IELTS需达到6分。

母语为英语或上一阶段学历为英语授课的申请者,请提供相关证明。

4. 遵守中国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尊重中国风俗习惯,学习成绩良好。

5. 未同时获得其它各类奖学金。

四、申请办法

1.所有申请材料用A4纸扫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湖南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E-mail: jmyzs2021@126.com)。

2. 申请截止时间:2021年6月30日 (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注:经我校审核录取的人员,我校将向其邮寄录取通知书、JW201表和相关报到材料,被录取者持普通护照、《录取通知书》、《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表)、《外国人体格检查表》、血液检查报告单等前往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来华学习(X)签证,并持上述材料,按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前来我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五、申请材料

1.《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

申请者需登录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http://studyinchina.csc.edu.cn/#/login)进行网上报名,先选择项目种类(Program Category)为B类,再输入受理机构编号(Agency No.)10532(湖南大学)填写信息、在线提交并下载打印《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

2. 经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和成绩单(如申请人为在校学生,需提供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预毕业学士学位或硕士学位证明及成绩单,预毕业证明中须说明预期获得的学位和毕业时间,同时需提供一份在校表现证明。中英文以外文本还需附经公证过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另需在报到时提供正式学历证书)

3. 来华学习和研究计划(须包含申请人学术情况,以及来华学习或研究计划。请用英文或中文书写。字数不少于800字。)

4. 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用中文或英文书写,含推荐人的详细联系方式,开具日期在2021年3月30日后)。

5. 《外国人体格检查表》及血液检查报告单复印件(原件由申请人留存)。此表格由中国卫生检疫部门统一印制,须用英文或中文填写。可从以下网站下载http://www.csc.edu.cn。申请者应严格按照《外国人体格检查表》中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缺项、未贴有本人照片或照片上未盖骑缝章、无医师和医院签字盖章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表》无效。鉴于检查结果有效期为6个月,请申请人据此确定本人进行体检的时间;

6. 护照信息页复印件(护照有效期至少一年。已经在中国的申请人,还需提供签证或居留许可的复印件以及入境海关印章。)

7. HSK成绩报告复印件(汉语授课项目),英文水平TOEFL或者IELTS证明复印件(英语授课项目);

8. 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须提交由本国司法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在校学生或在职人员可提供由所在学校或就职机构开具的行为表现证明替代,开具日期须在2021年3月30日后。)

9. 发表论文、获奖、工作或实习的证明等其他材料(如有)

注:(1)申请材料中涉及的各类文书、证明等如为中英文以外文本,除原件外,还须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翻译件。建议前往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所在国使(领)馆对上述材料及其翻译件进行公证。两页以上的文本、证明等应当加盖骑缝章或者在每页上都加盖公章;(2)申请者必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申请材料不实、缺漏者,我校概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地址:湖南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

邮编:410079

电话:0086-731-88684602

传真:0086-731-88684625

电子邮箱:jmyzs2021@126.com

学校主页:https://www.h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