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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征中的湖大人】谢觉哉:“为党献身常汲汲”

“”纪念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

 

编者按:
1934年10月,第五次反“围剿”失败后,中央主力红军为了摆脱国民党军队的包围追击,被迫实行战略大转移,退出中央根据地进行长征。
长征是历史纪录上的第一次,长征是宣言书,长征是宣传队,长征是播种机。
长征是人类历史上的伟大奇迹,中央红军共进行了380余次战斗,攻占七百多座县城,红军牺牲了营以上干部多达430余人,平均年龄不到30岁,共击溃国民党军数百个团,其间共经过11个省,翻越18座大山,跨过24条大河,走过荒草地,翻过雪山,行程约二万五千里,于1935年10月到达陕北,与陕北红军胜利会师。1936年10月,红二、四方面军到达甘肃会宁地区,同红一方面军会师。红军三大主力会师,标志着长征的胜利结束。
在推动历史发展的进程中,千年学府湖南大学曾涌现出一大批仁人志士,他们心忧天下、勇于担当,“为有牺牲多壮志,敢叫日月换新天”,他们在湖南大学历史上写下了光辉的一页,也在共产党的旗帜上留下了不朽的英名,在万里长征中留下了湖大人的足迹!
今年是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为纪念这一人类历史上的伟大奇迹,弘扬不朽的长征精神,我们特推出专栏《长征中的湖大人》。

 

 

 

谢觉哉:为党献身常汲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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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立商业专科学校(后组建国立湖南大学)毕业,1934年10月参加长征被誉为“延安五老”(其余四人为董必武、林伯渠、徐特立、吴玉章)之一的谢觉哉同志,是中国共产党的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杰出的社会活动家、我国人民司法制度的奠基者之一。“为党献身常汲汲,与民谋利更孜孜”,这是延安时期人们向谢觉哉祝寿时赠送他的诗句,这也是谢觉哉革命一生最真实的写照。
  谢觉哉(1884-1971),原名谢觉斋,字焕南,学名维鉴。湖南省立商业专科学校(后组建国立湖南大学)毕业。1884年5月出生于湖南省宁乡县。21岁考中秀才,当时轰动乡里。但他无心科举。青年时代,谢觉哉锲而不舍地寻求振兴中华的道路。十月革命和五四运动爆发后,他四处奔走,发动学生和工农群众追求革命真理。
  1921年经何叔衡、毛泽东介绍,他加入新民学会,主编《湖南通俗报》,宣传劳工神圣、妇女解放。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主编《湖南民报》。第一次大革命时期和大革命失败后的一段时期里,在湖北、上海、湘鄂西苏区,主要从事党的宣传教育工作,先后任《大江报》、《红旗》报、《工农日报》主编。1927年任湖南省审判土豪劣绅特别法庭委员。1933年4月到中央苏区工作,先后担任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秘书长、内务部长等职,主持和参加起草中国红色革命政权最早的《劳动法》、《土地法》、《婚姻条例》等一系列法令和条例。1934年10月参加长征。
  红军到达陕北后,谢觉哉担任中央政府西北办事处内务部长兼秘书长,后又任司法部长兼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院长。七七事变后赴兰州,任党中央驻兰州办事处代表。同年9月起任陕甘宁边区政府高等法院院长。1939年2月任中共中央党校副校长。1941年任陕甘宁边区参议会副议长。1948年8月担任华北人民政府委员,9月任华北人民政府司法部部长。新中国成立后担任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部长。1959年4月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1965年担任政协第四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1971年6月15日在北京逝世。著有《谢觉哉文集》、《谢觉哉日记》、《谢觉哉杂文选》、《谢觉哉诗词》、《一得书》等。
  谢觉哉一生,不谋私利,不图虚名,廉洁奉公,艰苦朴素,实事求是,数十年如一日,甘做人民的公仆。
  他常常对子女说:“我是共产党人,你们是共产党人的子女,不许有特权思想。”他规定子女不能随便用他的车子。在内务部工作时期,他本着“上为中央分忧,下为群众解愁”的精神,除亲自参与制定各种救灾救济抚恤政策,还奔波于各地灾区,访贫问苦,具体解决实际问题。作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他不仅亲自办案,典型示范,而且深入到全国各地法院,亲自查看案卷,大胆纠正冤假错案,更好地保护了人民的正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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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60年代初,习仲勋(左)和谢觉哉在一起
附:
谢觉哉主要年谱
   
谢觉哉,1884年生于湖南省宁乡县的一个农民家庭,清末秀才。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大革命时期被选为国民党湖南省党部常委,任工人部部长,主编《湖南民报》。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在上海负责编辑中共中央机关刊物《红旗》和《上海报》。    
1919年,参加五四运动;1921年,加入新民学会;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1931年深秋到苏区,任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主席毛泽东的秘书,主持和参加起草中国红色革命政权最早的《劳动法》、《土地法》、《婚姻条例》等一系列法令和条例。193410月参加长征政府机关报《工农日报》主编。1933年经上海进入中央,与董必武、洪湖,任湘鄂西苏维埃徐特立一起编入中央机关纵队干部休养连。红军到达陕北后,谢觉哉担任中央政府西北办事处内务部长兼秘书长,后又任司法部长兼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院长。    
1935年1019日到达陕北吴起镇后,为不打扰民众,与徐特立露宿镇外麦田,一觉醒来,遍地寒霜,他吟诗纪实:“露天麦地覆棉裳,铁杖为桩系马缰。稳睡恰如春夜暖,天明始觉满身霜。”11月成立中华苏维埃人民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西北办事处,谢觉哉任办事处内务部部长。    
1936年6月保安(今志丹),谢参与领导县、乡两级政府的民主选举,创造了“投豆子选举法”,使不识字的农民都能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后在苏区迁到中共中央和西北办事处机关由瓦窑堡全面推广。    
1937年1月中央机关迁到延安后,为监督财政方针的执行和反对贪污浪费,成立国家审计委员会,谢觉哉任主席。这一时期他创建了中国人民民主政权下司法制度的雏形,成为中国革命司法制度的奠基人之一。他举办司法讲习班和司法研究会,并通过批复案例,教育司法干部认识断案的公正与程序的合法,是区别新旧司法制度的关键;他强调判案要以事实为根据,严格执行司法程序,不准“先斩后奏”,使一大批人民司法干部成长起来。    
抗日战争爆发后,谢觉哉担任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院长不到两个月,即被派往兰州第十八集团军驻甘办事处,任中共中央代表,出色地开展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工作。    
1938年9月回延安出席中共六届六中全会。    
1939年2月任毛泽东亲笔题写了“实事求是”的大幅匾额。从此,“实事求是”这句名言通过党校学员传遍各抗日根据地,并作为中共的思想路线和优良传统代代相承,发扬光大。在谢任中共中央。1943年大礼堂落成时,驻甘代表的193811月,中共中央党校副校长。为了克服经济困难,他在发动员工开荒种地的同时,还自己动手参加修建大礼堂中央书记处决定成立中共中央西北工作委员会,谢是西北工委九委员之一。    
1940年9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决定成立中共陕甘宁边区中央局,谢觉哉被任命为边区中央局副书记。    
1941年5月,中共中央西北工作委员会与中共陕甘宁边区中央局合并成立中共中央西北局,谢任西北局常委。同年秋,先后被任命为大生产运动中,他不顾年高体弱、政务繁忙,仍身体力行,积极参加,在边区劳模大会上受到表扬。这期间,他和林伯渠还发起成立怀安诗社,在延安《新中华报》和《解放日报》三三制政权呕心沥血。他与民主人士李鼎铭、安文钦”。11月,在边区参议会二届一次会议上,被选为副议长。他在中共西北工委、边区中央局、中央西北局和边区政府、边区参议会工作整整六年,为建设“、李丹生等真诚相处,共同参政,处处尊重他们,使他们有职有权,使陕甘宁边区成为各抗日根据地建设“三三制”政权的模范。这一时期,正是边区经济最困难的时期。他上书毛泽东,提出发展边区生产、增加边区财政收入的建议;还根据毛泽东的提议,提出一份改善边区经济的具体计划。在轰轰烈烈的陕甘宁边区政府中共党团书记、边区政府秘书长上发表了大量杂文、诗词。    
1942年2月起到离开陕北,谢觉哉一直担任《边区群众报》社的社长。他和总编辑胡绩伟等一起,努力使报纸既坚持正确宣传中共的方针、政策,又适合文化比较落后的边区群众阅读,毛泽东曾写信表扬,并为该报题词。过度劳累,生活条件又差,使他终于病倒。毛泽东让他搬到枣园休养并叮嘱他“工作及生活,亟宜有所调节,务不过劳,文章亦不宜写得太多”。但他闲不住,休养期间仍坚持“四小时工作制”。    
1945年11月,边区政府成立了由谢觉哉负责的宪法研究会,起草《宪法草案大纲》。他在这个《大纲》的说明中指出:中国的国家制度是以全国绝大多数人民为基础的统一战线的民主联盟的国家制度,她的政治机构应采取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制,并由民主集中制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大政方针、选举政府—这是新中国建立后全国普遍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最早设想,是谢觉哉领导的宪法研究会对中国民主政权建设的重要贡献。    
1946年6月,中共中央书记处批准在边区宪法研究会基础上成立中央法律问题研究委员会,由谢任主任。    
1947年2月又成立中央法制委员会,谢为副主任。这时,、陈瑾昆等37日离开延安,48日到达山西胡宗南调兵遣将,准备进犯延安。中共中央考虑到几位老人的安全,指示他们提早转移。谢和吴玉章临县的后甘泉村。在这里,他和中央法制委的同志们,起草了宪法、民法、刑法和土地改革法等草案,为制定新中国的新法典付出了大量心血。    
1948年8月,谢觉哉担任华北人民政府委员,9月任华北人民政府司法部部长。新中国成立后担任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部长。    
1949年9月,谢觉哉作为全国社会科学工作者代表会议筹委会的代表,出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101日参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大典。    
新中国成立之后,谢觉哉担任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部长。    
1956年5月曾到延安视察,发现老区人民负担过重,生产生活还没有恢复到战前水平,便给毛泽东主席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写报告,要求减轻人民负担,得到中央有关部门的重视。同年9月,在中共八大会议上,他被选为中央候补委员。    
1959年在第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当选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1963年5月因病瘫痪。次年被选为政协第四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    
1971年615日在北京病逝。其遗著《谢觉哉文集》《谢觉哉日记》《谢觉哉杂文集》《谢老诗选》和《不惑集》《一得集》等,已出版传世。    

责任编辑:李妍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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