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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预算工委联系点(湖南大学)湖南省人大预算监督研究基地(湖南大学)2025年度课题立项申报的公告

全国人大预算工委联系点(湖南大学)(以下简称“联系点”)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在湖南大学设立的联系点,旨在了解中央层级的预算执行情况、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同时就财税立法、预算编制及其它有关重大财税问题进行调研,为党中央决策、人大立法监督和开展相关工作提供参考。湖南省人大预算监督研究基地(湖南大学)(以下简称“基地”)是湖南省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与湖南大学合作共建的专业性研究机构。联系点和基地依托湖南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等多个院系的科研智库力量,整合优质资源,深入研究预算监督中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通过打造科学研究高地、政府智库平台和学术交流中心,为全国和湖南财政预算监督、财政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智力支持。

为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高效推进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管理监督、政府债务管理监督和财税立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等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强工作创新和实践探索,开创工作新局面。根据全国人大预工委的安排、湖南省人大常委会2025年工作计划以及省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2025年工作安排,联系点和基地决定启动2025年基地委托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目录与要求

序号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要求

完成时间

1

委托重点课题

高等教育发展专项资金“三方评估”

设计湖南省高等教育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调查问卷;牵头协同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组织开展问卷调查,形成三方评估报告和问题清单,并起草关于省委重大政策资金落实情况及专项资金使用绩效的综合评估报告。

2025年6月

2

长沙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人大监督评价指标体系试点跟踪评估研究

本课题为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联系点项目。结合长沙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实际情况和监督工作目标,研究制定符合实际需求的监督评价指标体系,并通过实践检验其科学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在此基础上,形成试点工作情况报告,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的意见建议。

2025年4月

3

财政高等教育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研究

本课题为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联系点项目。对2020年以来财政资金在支持高校优化学科建设、加强师资队伍、人才培养、推进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促进文化传承、推进国际合作交流等方面的资金投入、管理方式、绩效评价及相关改革开展研究,找准存在的问题与困难,提出下一步完善制度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2025年9月

4

国外政府债务规模与风险控制研究

本课题为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联系点项目。以荷兰与捷克为例,梳理两国的政府债务规模、结构与风险情况,分析两国央地政府债务管理机制。重点关注两国的政府债务风险控制机制,客观评价其债务管理、债务规模控制和风险指标体系。并结合我国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提出针对性意见。

2025年7月

5

委托一般课题

专项债“自审自发”的成本比较研究

湖南省作为专项债项目“自审自发”试点,专项债券发行具有更大自主性灵活性。本课题要求对专项债券发行进行深入研究,着重分析发行专项债券的时点选择和利率,将专项债发行成本与其他试点省市进行比较,提出优化专项债“自审自发”的政策建议。

2025年12月

6

市县零基预算改革推进评估研究

以部分市县为例,对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零基预算改革的指导意见》(湘政发〔2024]14号)要求,对市县零基预算改革推进情况进行系统评估,出具评估报告,发现零基预算改革存在的问题,提出深化零基预算改革的具体建议。

2025年8月

二、经费资助

委托重点课题《高等教育发展专项资金“三方评估”》和《长沙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人大监督评价指标体系试点跟踪评估研究》资助经费均为10万元,其余两项委托重点课题资助经费均为8万元,委托一般课题资助经费为4万元。项目经费在执行过程中分阶段支付,对项目研究成果取得重大突破和成效的给予一定绩效奖励。

三、发布范围和申请人条件

课题面向湖南大学专任教师进行定向委托。项目申请人须按项目目录确定的选题研究方向与具体要求进行申报,不得变更项目题目。

项目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守宪法和法律,熟悉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以及湖南省委、省政府和湖南省人大的重大决策部署。

2、掌握国内外财政经济发展趋势,了解全国和湖南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熟悉人大预算监督相关情况。

3、委托重点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委托一般课题负责人不做职称限制。课题负责人应具有独立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和条件,对申报项目相关领域已有一定的研究基础。

4、课题中标后,课题负责人应制定完善的研究计划,按照立项通知书有关规定组织和开展课题研究,并定期向基地报告研究进展。课题负责人必须全程参与课题研究工作,不得只挂名而不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四、申报程序

课题申报人于2025年4月7日前将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1842819863@qq.com。另提交纸质版(一式两份)存档,由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加盖公章后,于2024年4月8日前送至湖南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

五、评审程序

全国人大预算工委、湖南省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联系点和基地全过程跟踪、指导和管理课题研究。其中重点课题需进行中期评审,主要评审重点课题研究框架、初步成果和课题进度等内容,督促课题组按时、保质完成相关研究工作。

六、项目研究和结项要求

1、项目执行期间,项目单位和个人应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

2、课题原则上需在各课题要求时间之前结项,可提前申请结项。项目研究应以解决人大预算监督的重大问题为导向,提出有决策参考价值与实践应用效果的思路和对策,形成具有战略性、创新性和可操作性,并能够为人大预算监督的实践工作提供参考的研究成果。

委托重点课题:按上表中的项目任务要求提交,原则上不少于2-3万字;5000字以内的资政报告;全国人大预工委、湖南省人大预工委要求提交的其他结项材料。

委托一般课题:按上表中的项目任务要求提交,原则上不少于1万字;3000-5000字的资政报告;湖南省人大要求提交的其他结项材料。

3、研究成果须经联系点与基地组织的项目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结题验收未通过的,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并再次进行验收。再次验收未通过的课题,按违约予以撤项,追回前期资助经费。研究成果需标注“全国人大预算工委联系点(湖南大学)、湖南省人大预算监督研究基地(湖南大学)资助”。

七、联系方式

湖南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

文老师 17872755167


附件: 全国人大预算工委联系点(湖南大学)、湖南省人大预算监督研究基地(湖南大学)课题立项申报书.docx

全国人大预算工委联系点(湖南大学)

湖南省人大预算监督研究基地(湖南大学)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