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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贸易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文件要求及我校《关于做好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细则。

一、组织管理机构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以院长、书记为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院复试重大事项决策以及制定、实施复试具体工作方案。

2.学院复试监督小组

成立以学院纪委书记为负责人的复试监督小组,负责我院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等。

二、复试分数线

根据《湖南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线》及差额复试要求,结合我院招生计划、学科专业特点等实行差额复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学院复试分数线如下:

表1:各专业复试分数线

学科/专业

总分

单科满分=100

单科满分>100

理论经济学

361

55

80

应用经济学

380

55

80

税务(全日制)

361

55

80

国际商务(全日制)

350

55

80


三、分专业招生计划表

表2: 各专业招生计划表

学科(专业)

拟招生人数

理论经济学

8

应用经济学

15

税务(全日制)

25

国际商务(全日制)

51

合计

99

注:复试名单详见附件1

四、资格审核

1.复试考生须参加由学院组织的资格审查,研究生院进行复查。未经过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学院报到和资格审查时间:3月29日下午14:00—18:00,

审查地点:湖南大学财院校区经贸学院大楼401会议室。

2.考生携带准考证和下列材料(原件+复印件按序装订成册)参加资格审查,学院审核原件,收复印件: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

②应届生:学校教务处开具的学籍证明或者注册完整的学生证;

往届生: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考生携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科起点获本科毕业证或者专升本的考生还须提交专科毕业证;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③应届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往届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办理打印);

④《诚信复试承诺书》

3.对考生是否符合报名条件的资格审查以考生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为准,考生所填报名信息及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诚信。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取消复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复试方式与复试时间

1.复试方式

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

2.复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安排

(1)复试专业课笔试

考生持身份证参加考试,迟到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复试专业课:

闭卷,时间:3月30日下午14:30—16:30,

地点:湖南大学财院校区梯教(考场具体安排在资格审查时由学院另行公布)。

(2)英语听力(不需自备听力设备):

时间:3月30日下午:17:00—17:45(17:15正式开始),

地点:湖南大学财院校区梯教(考场具体安排在资格审查时由学院另行公布)。

(3)专业综合面试

考生持身份证参加面试,迟到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专业综合面试(含英语口语测试):

时间:3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地点:湖南大学财院校区水上教学楼。

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其中第①②③项为必带材料),且须将所有材料的复印件装订成册,面试前交给面试组秘书。

①个人简历

②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单(须由所在高校教务处加盖红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加盖红章);

③外语水平证明(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托福、雅思、WSK、PETS等成绩单);

④获奖证书;

⑤公开发表的论文及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提纲等;

⑥参加社会实践、公益事业等证明材料;

⑦其他可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

六、复试内容与分值

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英语听力、专业综合面试三个环节,复试总成绩为240分。

1.专业课笔试按2024年硕士研究生专业招生目录里规定的二级学科(专业)考试科目闭卷考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2小时。

2.英语听力满分20分,考试时间半小时。

3.专业综合面试满分120分(含英语口语测试10分、专业素质与能力90分、综合素质能力20分)

七、复试规则

1.学院按照“四比对”(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身份证、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原则进行考生信息审核。未通过信息审核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2.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复试专业课笔试、听力考试和专业综合面试(含英语口语测试)。

3.学院根据学生报到顺序在考生参加资格审查合格后随即进行面试顺序的随机抽签,2个及以上面试组专业考生在正式面试前再进行具体面试组的抽签。

4.专业综合面试设题库,面试时由考生随机抽取作答。每位考生参加面试的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5.专业综合面试过程中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由秘书对面试过程进行记录。

6.专业综合面试全过程录音录像。复试工作结束后面试评分表、影像录音等交研究生院备查。影像资料保存时间为一年。

7.所有考生参加复试前,复试小组检查考生的身份证,核实考生的身份。

8.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八、录取与调剂

1.总体录取原则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之和)等确定拟录取建议名单。其中,学术型硕士同一级学科(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按二级学科(专业)排序拟录取。专业型硕士按报考专业排序拟录取。

2.学术型硕士各学科(专业)指标的分配

学院严格按学校下达的指标录取。考虑到二级学科(专业)布局的均衡性,如某二级学科(专业)上线人数仅1人,将优先保障1个招生指标。其余剩余招生指标根据剩余二级学科(专业)复试人数等权排序取整分配确定招生指标数。如出现同序情况,根据二级学科(专业)初试成绩排序确认。

3.录取规则

根据各专业录取指标,依据考生总成绩排序(初试成绩加复试成绩,总分740分)录取。如总分相同则按初试成绩排序,初试成绩相同则按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排序,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排序确定拟录取建议名单。考生复试时笔试(满分100分)不及格(低于60分),专业综合面试(满分140分,含英语听力)成绩低于84分,复试成绩(满分240分)低于144分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不予录取。

4.学院公布拟录建议取名单后,如果出现考生放弃录取资格的情况,将在该专业候补考生中按照学院录取原则以及考生意愿进行补录。

5.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未按时与学院进行复试确认、未按时缴纳复试费、招生过程中任何环节弄虚作假或面试过程泄露信息者,一律不得录取。

6.调档: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调档至我校。

7.我院各学科专业均不接收校内外调剂。

九、信息公开

学院将在本学院的网站公示复试名单及成绩、拟录取建议名单,拟录取建议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无误后报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审核,最终录取结果以学校公布的拟录取名单为准。

十、考生复试须知

1.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学院要求提交材料。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复试及录取资格。

2.参加复试的考生在通过资格审查后,需在学校缴费平台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为 120 元/人次。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具体缴费平台及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3.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实名加入2024湖大经贸招生QQ群(QQ群号:761714049)并关注群内发布的相关通知。

十一、体检

考生体检在入学报到后进行,由学校医院组织实施,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

十二、咨询、申诉及监督

1.信息查询:复试、录取等信息可在学院和学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2.申诉:申请人对院系硕士生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具名向学院提起申诉,若申诉人对答复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

3.咨询及申诉联系方式:

学院咨询电话:0731-88684622, 蔡老师 高老师

研究生院招生办:0731-88822856;

4.监督: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始终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如发现有违规违纪情况可向学院复试监督小组或者学校监察处反映。

学院复试监督小组:0731-88684602 曾老师

十三、其他

本办法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由学院招生工作组负责解释,若与学校相关规定有异议处,按学校规定执行。如有未尽事宜,经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商议后公示。


附件:

 2024年经济与贸易学院进入复试人员名单.xls

 诚信复试承诺书.docx

湖南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

2024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