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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大预算监督研究基地(湖南大学)2024年度课题立项申报的公告

湖南省人大预算监督研究基地(湖南大学)(以下简称“基地”)是湖南省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合作共建的专业性研究机构。基地聚焦当前人大预算监督中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着力打造科学研究高地、政府智库平台和学术交流中心,为湖南人大预算监督、财政经济可持续发展决策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党中央、全国人大及湖南省人大关于预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监督等各项改革决策部署,提高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实效,充分发挥人大预算监督研究基地智囊作用,推进人大预算监督理论研究与实践成果转化再上新台阶,根据湖南省人大常委会2024年监督工作计划以及省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2024年工作安排,基地决定启动2024年基地委托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目录与研究任务

序号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项目研究任务

完成时间

1

委托重点课题

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三方评估”

根据湖南省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的安排,分行政管理方和非管理方设计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调查问卷,牵头协同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对调查问卷进行标准化设计,并在湖南各地市开展实地问卷调研,形成三方评估报告和问题清单。根据财政评价、审计评审、两个三方评估报告和人大问卷调查分析报告,起草关于省委重大政策资金落实情况及专项资金使用绩效的综合评估报告。结项应提交标准化问卷、问卷分析报告和综合评估报告。

2024.05

2

湖南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监督研究

实地调研分析湖南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现状与特征,剖析湖南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从人大监督的视角提出优化湖南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监督的举措。结项应提交包含上述内容的研究报告。

2024.07

3

基于人大视角的国有自然资源资产评价指标体系研究

坚持人大视角、法治思维,系统梳理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央、省委政策文件对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的要求。指标设置要聚焦依法对“管理者”的管理评价,分为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结项应提交定量和定性的国有自然资源资产评价指标体系。

2024.11

4

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嵌入财政学学科建设研究

推动形成本硕博一体化的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嵌入财政学学科建设。将人大预算监督嵌入本科生《公共财政管理》《财政学》课堂教学;组织学生开展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的课堂讨论和课外见习活动;推动人大预算审查监督专家进校园进课堂工作;推动开设关于人大预算监督的全校公选课;在研究生培养方案中增加《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研究生课程,并拟定教学大纲。结项应提交关于上述内容的证明材料。

2024.12

5

委托一般课题

地方人大对财政直达资金监督机制研究

深入分析湖南省地方人大对财政直达资金的监督体制机制现状,剖析其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针对性的对策建议。结项应提交包含上述内容的研究报告。

2024.12

6

地方人大对专项债使用绩效监督研究

梳理并分析湖南省人大对专项债使用绩效的监督管理现状,发现其中存在的不足,剖析进一步提升专项债使用绩效监督的方法,并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结项应提交包含上述内容的研究报告。

2024.12

二、经费资助

委托重点课题《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三方评估”》资助经费为12万元,其余三项委托重点课题资助经费均为7万元,委托一般课题资助经费为3万元。项目经费在执行过程中分阶段支付,对项目研究成果取得重大突破和成效的给予一定绩效奖励。

三、发布范围和申请人条件

课题面向湖南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专任教师进行定向委托。项目申请人须按项目目录确定的选题研究方向与具体要求进行申报,不得变更项目题目。

项目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守宪法和法律,熟悉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以及湖南省委、省政府和湖南省人大的重大决策部署。

2、掌握国内外财政经济发展趋势,了解湖南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熟悉人大预算监督相关情况。

3、委托重点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委托一般课题负责人不做职称限制。课题负责人应具有独立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和条件,对申报项目相关领域已有一定的研究基础。

4、课题中标后,课题负责人应制定完善的研究计划,按照立项通知书有关规定组织和开展课题研究,并定期向基地报告研究进展。课题负责人必须全程参与课题研究工作,不得只挂名而不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四、申报程序

课题申报人于2024年2月29日前将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dyy0723@hnu.edu.cn。另提交纸质版(一式两份)存档,由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加盖公章后,于2024年3月3日前送至湖南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

五、评审程序

湖南省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基地全过程跟踪、指导和管理课题研究。其中重点课题需进行中期评审,主要评审重点课题研究框架、初步成果和课题进度等内容,督促课题组按时、保质完成相关研究工作。

六、项目研究和结项要求

1、项目执行期间,项目单位和个人应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

2、课题原则上需在各课题要求时间之前结项,可提前申请结项。项目研究应以解决湖南省人大预算监督的重大问题为导向,提出有决策参考价值与实践应用效果的思路和对策,形成具有战略性、创新性和可操作性,并能够为人大预算监督的实践工作提供参考的研究成果。

委托重点课题:按上表中的项目任务要求提交,原则上不少于2-3万字;5000字以内的资政报告(第4项除外);湖南省人大要求提交的其他结项材料。

委托一般课题:按上表中的项目任务要求提交,原则上不少于1万字;3000-5000字的资政报告;湖南省人大要求提交的其他结项材料。

3、研究成果须经基地组织的项目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结题验收未通过的,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并再次进行验收。再次验收未通过的课题,按违约予以撤项,追回前期资助经费。研究成果需标注“湖南省人大预算监督研究基地(湖南大学)资助”。

六、联系方式

湖南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

段老师 15674953677

 附件1:湖南省人大预算监督研究基地(湖南大学)课题立项申报书.docx 


湖南省人大预算监督研究基地(湖南大学)

202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