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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贸易学院2023年转专业细则

根据《湖南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湖大教字[2015] 37 号)执行,为做好我院2023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学院成立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小组,全面负责转专业的选拔工作。

组 长:侯俊军

副组长:曹二保、李曼

成 员:祝树金、肖皓、谢锐、徐航天、谭光荣、范子杰、华岳、刘征驰、申慧敏、艾克帕尔.吐地

二、流程及遴选规则

1、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满足《湖南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湖大教字[2015] 37 号)的基本条件;各专业接收学生计划名额以各年度学校教务处公布为准。

2、申请转入学生必须在教务处规定的时间内向申请转入学院教务办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括:转入申请书、入校以来的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用于核对)及加盖有学院公章的政治表现证明材料。

3、如申请转入某专业学生人数与该专业实际在校人数之和未超过2022年该专业招生计划数,学院原则上予以接收;否则按以下规定遴选:

⑴由学院成立各专业考核小组,统一组织面试考核;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⑵成绩要求:①入校以来课程无挂科记录;②核心课程成绩排名必须在专业前50%(其中未修高等数学课程的学生核心课程成绩排名要求必须在年级前30%);③退役复学的学生必修完成其原在校期间必修学分的90%。

⑶考核基本内容:①综合素质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文化素养、行为举止和表达能力等方面;②专业素质和能力:专业学习成绩、英语口语及综合应用能力及专业发展潜力,包括英语面试、高等数学知识、对所转入专业的了解以及转入专业知识面试等;③特长和创新能力:公开发表的论文或其他作品、省级以上学科竞赛获奖、数学建模或全国性奥赛获奖、四级成绩单或其它证明材料等(面试当天,这些材料需带原件)。

⑷录取的基本原则是:按面试成绩排名录取,如果面试成绩相同,按核心课程加权平均成绩排名优先录取,同等条件下退役复学学生、修过高等数学者优先考虑。

⑸获准转专业当学期获得学分数少于15学分的,取消转专业资格。

⑹大二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如果原专业是非经管类的,则必须留级转入2022级;原专业为经管类的,如果其原在校必修学分符合现申请专业2021年级规定必修课程学分的90%,则可申请进入该年级,否则转入2022年级。

⑺若本细则与学校相关文件有冲突,以学校文件为准。

经济与贸易学院 2022.11.25

联系人:申老师

联系电话:0731-88684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