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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养
财政学专业简介

一、学科基本情况

湖南大学财政学科始建于1960年,1978年开始招收财政专业本科生,1984年正式招收税务专业本科生(是全国最早招收税务专业本科生的大学之一),1998年根据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调整要求,税务专业并入财政学专业招生。1994年招收财政专业硕士研究生,2008年招收财政学博士研究生。2010年院系大调整中财政学科从原会计学院并入经济与贸易学院。2011年获税务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全国第一批招收税务专业硕士学位的大学之一)。2011年财政专业本科生增设税务方向。财政学团队是学校“985”工程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成员之一,财政学科设有湖南大学财税研究所、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研究所、湖南大学税收筹划研究所等研究机构,建成了从财政专业学士到硕士、博士、博士后完备的四级人才培养体系。

目前,我院财政学专业在校本科生180人,硕士生74人,博士生10人。2011年财政专业增设税务方向后本科生招生规模由原来的30人增加为60人。

二、师资队伍

财政税务系现有专任教师19人,其中教授6人,副教授7人,讲师6人,博士生导师3人,硕士生导师13人,具有博士学位和在读博士10人,5人次出国参加国际学术交流,是一支知识结构合理,学术梯队完整的师资队伍。

近五年承担国家级课题4项,省、部级及厅局级纵向研究项目70多项,获得研究经费达近300万元;出版著作20部,在《经济研究》、《管理世界》、《财政研究》、《中国软科学》、《税务研究》、《财贸研究》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近500篇,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奖10项。经过四十多年的发展,在财政基础理论、税收理论与实务、政府投资与审计等方面已形成了自己的研究特色和优势,如博士生导师郭平教授的“国有资本营运与管理研究” 、博士生导师陈纪瑜教授的“政府预算管理研究”、博士生导师刘建民教授的“税收政策运用研究”等。

财政税务系主任谭光荣教授,财政税务系支部书记曹燕萍副教授。

三、人才培养特色

本专业注重公共经济管理理论与税收征管实务及财务会计实务操作相结合,全面体现财政学科特色,培养方案中充分贯彻系统、创新、应用的思想,强化先进管理理念和职业道德教育,着眼于现代管理能力、实际操作能力、个性发挥能力的全面培养。本学科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系统掌握财政学基本理论与运用技能;掌握财政、会计、税收筹划与管理等基本理论和运作技能,具有较强的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的学生。毕业生主要就业方向有:各级财政部门、税务部门、政府机关和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金融系统、各种社会中介咨询服务机构以及大专院校、科研单位。2011届财政专业27名本科毕业生中3人分别保送厦门大学、同济大学、湖南大学,9人考上上海财大、复旦大学、武汉大学、中山大学等高校攻读硕士学位,2人入职会计师事务所,10人入职企事业单位,2人入职银行。

根据湖南大学研究型大学的培养规格要求和二十一世纪人才培养、就业的新形势,财政专业(税务方向)以政企管理运行过程中的税务问题为主要研究对象,培养学生理解国家税收政策、制度以及分析政企税务发展战略的能力。该专业方向是该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迫切需要新设立的,培养目标积极“五个面向”——面向企业经济组织的需要、面向社会中介机构与事业单位、面向财政税务管理部门、面向国家其他经济和行政管理部门、面向科研院校的需要,培养“精财税,通经贸,晓法律,懂会计”宏微观管理精英。本着“宽口径,厚基础,重能力,造就高素质复合型人才”的办学理念,立足于培养“应用型、融通性、开放式”高级税务管理专业人才。

几十年来,财政学科始终把培养高素质人才作为重要目标,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以本科教育为基础,大力发展研究生教育。经过全院几代人的共同努力,培养了一大批财经领域高级人才,毕业生中涌现出了以国家开发银行行长蒋超良(78级)、财政部驻湖南专署专员杨柱安(78级)、天职国际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陈永宏(80级)等为代表的管理精英和以刘尚希教授(80级)、王雍君教授(81级)、黄瑞新教授(81级)、傅志华教授(79级)、杨良初教授(80级)、庞凤喜教授(80级)、陈纪瑜教授(78级)、刘建民教授(80级)、郭平教授(80级)等为代表的财政学博士生导师群体。另有十多人担任了厅级领导职务,如广州证监局长侯外林(79级)、国家证监会市场监管部主任欧阳昌琼(80级)、湖南省旅游局长杨光荣(82级)、湖南省财政厅总经济师欧阳煌、湖南省审计厅副厅长刘崇斌(82级)、张晓菊(80级)、审计厅纪检组长王小华(80级)等,更多的则成为了政府机关或企业骨干。

四、各层次研究方向及年招生规模

层次

专业名称

研究方向

年招生规模(人)

本科

财政(税务方向)


60

硕士研究生

财政学(科学学位)

公共部门经济理论与公共政策

20

税收政策和税务内部控制

税务硕士(专业硕士学位)

税收政策与征税管理

3040

税收筹划与纳税管理

国际税收与跨国公司税务管理

税收中介服务管理

博士研究生

应用经济学

财政学

35

( 具体以当年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

五、本科课程设置

本科学习包括课程学习(含实验课);毕业设计、实训、实习等集中实践两大环节。课程学习包括:通识与文化素质教育、学科门类教育、专业教育及未来发展教育。

1、通识与文化素质教育。包括校定通识必修课和通识选修类课程,公共通识是按国家教委规定的学生必须修的课程,通识选修类课程是指学生必须在自己所学学科之外的学科专业所选修的加强人文素质的课程。

2、学科门类教育。包括校定学科核心必修及院定学科类核心必修。学校核心必修包括:高等数学、线性代数概率论、数理统计、微观经济学及宏观经济学。学院核心必修包括:基础会计学、金融学、财政学、国际贸易学、应用统计学、财务管理学、计量经济学和国际经济学。

3、专业课。包括专业核心必修和专业选修课。专业核心课程是教学计划中规定必须掌握的专业素养的课程。包括:税收实务、国有资本营运与管理、税收相关法律、国家预算管理、税收管理学、税务会计学、税收筹划及国际税收学。专业选修课是指学生可以有选择地学习课程,学生在按一定比例。提供课程的有限范围在规定的学期内选择修读的课程。

4、未来发展教育课程。采用导师负责制,主要与毕业论文的写作配合选课,学生要根据自己的未来发展方向,可按课程方向选择实务类和发展类型的课程,课程由导师负责,采用小班讨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