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辅修开设专业及名额
专业 |
辅修专业学分 |
辅修学位学分 |
辅修接收人数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25 |
40 |
20人 |
经济学 |
25 |
40 |
20人 |
财政学 |
25 |
40 |
20人 |
二、报名条件
(一)主修专业与辅修专业应跨专业类;
(二)所有必修课程不能有不及格课程;
(三)要求已修读完经济学原理(或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高等数学B I、高等数学B Ⅱ、线性代数B(或难度相似及更高)等经济学和数学基础课程。
三、遴选办法
(一)符合报名条件且人数未超过接收人数时均予以接收;
(二)若报名人数超过接收人数,按以下规则遴选:
1.按所有课程的绩点排名,从高到低选取;
2.如果绩点相同,则跨学科门类专业学生优先;
3.如以上两点均相同,主修专业核心课程加权平均成绩高者为先。
四、其他(指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教学形式为跟班修读;
(二)辅修专业课程与主修专业课程间的免修认定采取以下方法:
1.学生的辅修专业课程若与其主修专业学分相同或高学分且内容相近,由学生提供主修专业课程教学大纲交经济与贸易学院教学办,经教学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报教务处审核;
2.免修课程总学分不得超过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