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经济与贸易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经济与贸易学院2025年第一批博士研究生考核、复试成绩及拟录取建议名单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最终录取结果以学校公布的拟录取名单为准。
根据学校要求,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在职考生在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前应提供从原单位离职的证明材料,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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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经济与贸易学院2025年第一批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复试成绩及拟录取建议名单.xlsx
经济与贸易学院
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