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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贸易学院2025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湖南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成立于2002年,设有应用经济学和理论经济学两个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及博士后流动站,牵头承担湖南大学“211工程”重点建设项目、“985工程”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湖南大学经济与商学“双一流”学科群经济学学科建设任务,拥有“国际贸易学”国家重点学科,应用经济学与理论经济学为湖南省重点学科和“双一流”建设学科。2021年经济与商学学科首次跻身ESI全球前1%。在第五轮学科评估中应用经济学、理论经济学等级均有上升。

学院拥有一支学术造诣高、科研能力强、教学经验丰富的师资队伍,包括教育部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教学名师、国家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中宣部人才暨文化名家、教育部国家级人选等。拥有湖南省国际贸易研究基地、中非经贸合作研究院、全国人大预算监督研究基地、湖南省全球气候治理与生态文明建设研究基地、湖南大学民建经贸研究院、湖南大学自贸区研究院、湖南省物流信息与仿真技术重点实验室等优质平台。近年来承担了国家社科基金重大和重点项目、教育部重大项目等重要课题17项,主持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自科基金等国家级项目80 余项,在《中国社会科学》《经济研究》等重要中文期刊及《Journal of Economic Theory》《Review of Economics and Statistics》《Journal of Development Economics》《Journal of Urban Economics》等国际SSCI或SCI源刊发表学术论文300余篇,获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教育部人文社科成果奖及其他省部级奖励40余项。

在研究生教育方面,学院主持了《经济类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模式探索与实践》等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重大、重点项目;多位导师获评湖南省“优秀研究生导师”;近年来每年都有多篇学位论文获评湖南省优秀经济学硕博士学位论文。多年的教学实践与改革成果“新文科视域下基于‘6C’核心要素的经济类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探索与实践”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党建引领、思政铸魂、多元协同、双环驱动——经济类研究生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实践”获湖南省教学成果奖。

一、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2025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院长担任组长,负责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实施和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成立复试监督小组,负责本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工作。

二、招生专业

(一)[020100]理论经济学(学术型硕士)

(二)[020200]应用经济学(学术型硕士)

(三)[025300]税务(专业型硕士)

(四)[025400]国际商务(专业型硕士)

以上(一)(二)项专业招收直博生。直博生学制为5年。

以上招生专业仅供参考,具体推免生招生专业以学校公布的2025年研究生推免招生专业目录为准,最终录取专业以教育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录取确认为准。

三、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二)2025届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取得本科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生资格;

(三)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申请程序

(一)预报名:8月29日—9月19日17:00前,考生登录“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进行网上预报名。

(二)考生复试:考生按要求参加复试。

(三)教育部推免系统报名:获得推免资格的考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注册,上传照片、网上缴费。

(四)考生确认待录取:学院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通知考生进行确认。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按照学院规定时间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或拒绝待录取。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

五、复试安排

(一)复试时间

学院面试时间为:第一批2024年9月15日(分学科/专业)进行。第二批面试时间为9月24日下午及晚上(分学科/专业)进行。请考生及时关注我院网站上的相关通知和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中的消息。

(二)复试方式、内容及分值

1、复试方式及地点:本年度我院推免生复试均线下进行,面试地点:财院校区。

2、复试内容及分值:复试总成绩为100分,全面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包括个人基本素质、心理健康状况、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情况(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计入复试成绩)。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每位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复试全过程录音录像。

复试时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重点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其中(1)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从语音标准、语法知识、口齿流利等几个方面评判,满分10分;(2)全面考察学生的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外语成绩;考核学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考察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满分80分。(3)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主要从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情况,心理健康情况,思维能力、分析能力、反应能力等方面评分,满分1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情况采用函调形式,由学生提供由本科学校或学院盖章认定的本人《思想政治情况鉴定》(无模板,主要体现学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的鉴定,并加盖公章)。

六、录取办法

(一)硕士生

1.已获得我院2024年优秀夏令营营员的推免生,须在教育部研究生报名系统中报考我学院(专业与夏令营报考时一致),并在系统中确认复试和录取。

2.学院根据各专业接收推免生计划,按照全部考生综合面试成绩分学科(专业)择优录取。

3.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考核的考生按弃权处理。

(二)直博生

对于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推免生,学院依据考生面试成绩,结合报考导师(或导师指导组)意见,择优录取。

(三)申请人须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系统中按时完成确认“复试通知”和确认“待录取通知”等程序。在规定时间内未接收待录取通知的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学院结合各专业推免指标限制,在教育部系统中进行录取时将根据考生确认接收待录取通知的先后顺序进行录取工作,一旦达到指标上限,学院将撤回系统中我院所发出的待录取通知,由此导致的不被我院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申请人不得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系统中更改拟录取的专业和研究方向。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

(五)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院不予录取。对学术不端者、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提供材料:

1.个人简历、身份证和学生证;

2.本科成绩单和总评成绩排名证明(由教务处盖章或学院盖章);

3.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包括CET-4、CET-6、TOEFL、IELTS等成绩单);

4.学术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论文等)和获奖证书;

5.参加社会实践、公益事业等的证明材料;

6.本科学校或学院盖章认定的本人《思想政治情况鉴定》(无模板,主要体现学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的鉴定)。

7.诚信复试承诺书。

(二)推免复试成绩经学院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我院网站(http://cet.hnu.edu.cn/)进行公示。

(三)考生需认真填写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原则上在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八、联系方式

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731-88684622,联系人:高老师 蔡老师,学院招生监督电话:0731-88684602。

未尽事宜,以湖南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及我院网站公布为准。

湖南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