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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李琳:农村应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之路

(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7-03-22 10:50)

实现农业增效 农民增收 农村繁荣

我作为政协委员,近年来高度关注的也是我研究专长方面的课题——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问题。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指出,2017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尤为迫切,重要抓手是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主旨目标就是以结构性改革破解“三农”问题,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推进,应以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抓手,这也正是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的精神要旨。

为了深入了解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状况,我分别到湖南的望城区、华容县、新化县、临澧县、永兴县和四川的金堂县等地进行实地调研,通过与政府部门座谈、走访种粮专业户、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园,获取大量鲜活的第一手材料。

在望城新康乡调研时,一位叫袁虎的80后全国种粮大户的实例令我深受启发。2009年他舍弃广州收入不菲的工作回到家乡,开始了种粮创业之路,首先投资20万元购买了一条大米生产线,开办了新康第一家大米加工厂;2010年通过与村组干部和农户协商,以每年每亩600元的租金签订了1134亩的转包土地合同,用流转的土地大规模种植优质稻;2011年成立隆平高科新康种粮专业合作社,2013年合作社种粮面积达到2600亩。这些土地全部种上了优质稻,同时实现了农业的机械化生产,形成了大米生产加工销售一条龙,不仅每年为当地群众增收800余万元,还推动了新康乡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袁虎创业成功之路折射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综合多地调研的结果看,尽管地方政府都非常重视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但目前整体尚处于起步阶段,存在新型经营主体发育滞后、利益联结机制缺失、涉农公共服务供给不足、基础设施较薄弱等问题,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破解瓶颈。

为此我建议,要着力培育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新型主体。重点支持产业融合发展的领军型企业发展壮大,鼓励其完善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增强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集成服务功能。协调好新型经营主体与普通农户以及不同类型新型经营主体的关系,更好地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引领、示范和带动作用。

建立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的利益链接机制。通过完善订单协作型利益联结机制,推广股份合作型利益联结和产销联动型利益联结,保障农民多环节全链条分享产业融合发展利益。

支持多类型新业态发展,拓展农业新功能。根据各地农村的实际情况,利用自身优势,通过大力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充分挖掘当地农耕文化和民俗文化旅游等特色资源,鼓励发展田园式休闲农业和特色旅游村镇等。

完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支撑体系。重点打造农村综合性信息化服务平台、创业孵化与法律援助平台、农产品公共营销平台、农村产权评估与交易平台这四大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多元化公共服务平台。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通过设立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专项扶持资金,加大财政奖补、税费优惠减免、金融机构支持力度,允许农民和企业以土地经营权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