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2019年硕博连读及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1、成立学院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博士招生工作的总体领导、招生工作方案的制定、招生指标分配、招生选拨工作实施及拟录取名单确定等工作。
2、成立学院博士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的监督和申诉处理等工作。
3、成立学院博士材料审核小组,负责学院博士招生工作中申请人申请材料审核。材料审核小组组长由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院长担任,成员由研究生导师组成。
4、按学科成立学院考核小组,负责对具备考核资格的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和学术水平的复核,确定通过考核及推荐拟录取名单。学科考核小组组长由学术委员会委员担任,成员包括相关专业学科带头人、导师等。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落实信息公开。
2、坚持立德树人,实行全面考查。
3、坚持科学选拔,强化综合考核。
三、报考条件
硕博连读及申请-考核制的考生必须满足我校2019年博士招生简章规定的条件。
四、申请程序
1、考生申请
2019年3月14日前,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向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湖南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等所有相关材料。
2、学院负责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学院审核材料原件,请各位考生携带原件。
五、学科综合考核
学科综合考核分为英语笔试、申请材料评价、专业综合知识测试和三个环节,每位考生的综合考核时间不少于30分钟。
1、英语笔试
学院学科考核小组,对申请者的英语应用能力进行测试,主要考核外语写作、文献阅读及翻译能力、英语听说能力等。
2、申请材料评价
学院学科考核小组,评价申请者专业基础、前期研究成果及申请人撰写的科研计划书。
3、专业知识测试
学院学科考核小组,对申请者进行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和综合能力面试,主要考查内容包括申请者的从事科研工作的基础与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交流能力、思维反应能力、创新能力、科研兴趣与潜力等。
4、申请考核制英语、专业基础、专业综合三门每门总分都是100分,单科60分以上为合格。复试成绩总分是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
六、录取和公示
根据申请人的学科综合考核成绩,结合导师招生名额,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提出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名单报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将取消其博士生录取资格:①考生提供的申请材料与事实不符,弄虚作假者。②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未通过者。③体检未通过者。
七、综合考核时间
学院资格审查及综合考核时间为2019年3月15日下午。
12:30-1:30 审查材料原件 湖南大学财院校区行政楼610会议室
1:30-2:10 英语笔试 行政楼713会议室。
2:30-7:00综合考核 行政楼713&707会议室。
未参加综合考核或成绩不合格(小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报名考生体检安排,时间:3月13日-3月20日,地点:南校校医院。
经济与贸易学院
2019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