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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末尾有附件)

(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0-05-16 17:41)

湖南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

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完善博士生招生选拔机制,选拔学业基础扎实、科研能力强、具有培养潜质的优质生源,2020年我校继续开展申请-考核制及硕博连读选拔优秀考生攻读博士学位,现将申请-考核制及硕博连读博士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说明如下:

一、复试组织与管理

学院成立以院长、书记为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招生重大事项决策,制定和实施学院复试招生具体工作方案,负责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协调;成立以学院纪委书记为组长的复试监督小组,负责学院复试全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

二、复试及拟录取

(一)复试形式、分值与时间

因为疫情防控需要,复试方式采取网络远程复试,使用平台为“南软研究生招生在线面试平台”软件(另选腾讯会议作为复试备用平台)。复试时间为5月24日。学院会将复试考生名单等事宜公布于学院官方网站(http://cet.hnu.edu.cn/),请考生关注学院网站相关通知,若有疑问,及时与学院联系,联系电话:0731-88684602。面试时各位考生如遇到与网络技术支撑相关的问题,请及时与学院负责技术的老师联系寻求帮助,联系人:肖老师, 18008466786(手机)。

(二)申请-考核制复试总成绩400分。每位考生线上测试时间为30分钟。具体包括:

1. 语言测试(5分钟)。主要考核考生的英语听力和口语,共100分。

2. 专业测试一(10分钟)。主要考核本学科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包括宏微观经济学(应用)、西方经济学(理论),共100分。专业测试实行题库考生随机抽题作答。

3. 专业测试二(10分钟)。主要考核考生对应用经济学综合(应用)、理论经济学综合(理论)专业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共100分。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由复试组专家结合考生报考方向进行考核。

4. 综合面试(5分钟)。主要考察考生的思维、反应、表达、创新等方面的能力;个人基本素质、心理健康状况、从事社会公益、思想政治素质及道德品质等方面的情况,共100分。

(三)硕博连读复试总成绩100分。每位考生线上测试时间为30分钟。具体包括:

1.外语测试(5分钟)主要考核考生的英语听力和口语,共10分。

2.专业评价 (10分钟)主要考核本学科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共30分,专业测试实行题库考生随机抽题作答。

3.综合面试 (15分钟)主要考察考生的思维、反应、表达、创新等方面的能力;个人基本素质、心理健康状况、从事社会公益、思想政治素质及道德品质等方面的情况,共60分。

(四)学院复试工作时间安排具体如下(表1):

时间

工作安排

要求及说明

5月16日

学院公布复试工作实施细则与复试考生名单

学院官网公告通知栏

5月20日前

接收复试考生材料:

一、资格审查(附件一):1、准考证电子版;2、报名登记表 3、考生本人手工签名的扫描或拍照的“诚信复试承诺书”(学院官网-公告通知栏下载)电子版。

二、面试材料(附件二),前期已发到邮箱的不用重复发; 1、硕士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和准考证。

应届硕士生:硕士研究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注册申请);

已获硕士学位者:硕士学历证书;硕士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认证报告》

国外获得硕士学位者:硕士学位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2、本科学历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3、硕士成绩单(在校研究生到本校研究生院培养部门办理并加盖公章,在职人员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4、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大学英语六级;TOEFL;雅思;WSK等)。申请者请提供能够用于查询有效成绩的用户名和密码,以便查询成绩的有效性。

5、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出版专著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6、硕士学位论文情况:已获硕士学位者介绍硕士学位论文概要和创新情况等,应届硕士毕业生介绍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研究进展等。

7、自我评价和攻博期间的科学研究计划书(计划书不少于3000字)。

8、两位与所申请学科相关的教授推荐信等

发送至QQ邮箱:150260192@qq.com

邮件命名:考生姓名+报考专业

说明:将附件一及附件二所含材料分别进行打包压缩。

5月22日

组织开展考生线上复试培训

具体时间学院在“2020博士生招生复试群”(QQ群号:837165383)通知

5月24日

组织线上复试

 

5月底

学院确定拟录取建议名单,报送研究生院

 

(五)拟录取

1、总体录取原则。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导师招生计划、考生总成绩(复试成绩之和),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拟录取名单公示。学院拟录取建议名单确定之后,报送学校研究生院审核,由研究生院统一公布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三、考生复试须知

(一)诚信复试

考生应认真阅读《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湖南大学和湖南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须知晓: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二)资格审查

复试考生按照学院要求提供材料:请考生按照本细则表1中资格审查+面试材料相关要求处理好。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复试及录取资格。考生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时间为5月20日前。

(三)复试缴费

考生通过学校缴费平台缴纳复试费。5月30日之前,登陆“湖南大学校园统一支付平台”缴纳复试费。缴费后自动放弃复试的,不予退费。

(四)考生复试硬件设施准备

1、考生要准备好配备有清晰摄像头的电脑或手机设备,并提前下载安装好复试软件,完成注册、实人认证、准考信息及承诺书确认、复试材料提交、摄像头及麦克风调试等操作。

2、复试前,学院将安排工作人员与复试考生联系并进行系统和设备等测试,确定考生考试时间,确认考生设备、软件、网络、考试环境等条件达到复试要求。考生若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及时联系我院(电话:0731-88684602)寻求支持和帮助。

3、复试时,考生设备需保证电量、存储空间充足,复试期间建议连接优质 Wi-Fi 网络,关闭移动设备通话、录屏、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面试的应用程序。

4、考生应保证复试场地照明良好、不逆光,环境安静,不得出现除考生外的其他无关人员。复试时,考生应正对摄像头、保持坐姿端正,保证摄像头可清晰拍摄到上半身,确认上半身及手部动作处于视频范围内,保证音像设备全程打开。复试期间,考生不得佩戴耳机,眼睛不可离开屏幕,不可切换面试界面。若遇网络或信号等原因造成的通信效果不佳时,考生须立即联系复试小组工作人员。

5、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指定会议室系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等有关材料候考,并主动配合面试助理完成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身份验证核查、周围环境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考生应当自觉服从面试助理的安排与管理,严格遵从面试助理关于网络远程考场入场、离场、打开视频的指令,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面试助理履行职责,不得扰乱网络远程复试考场及其他相关网络远程场所的秩序。

6、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复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出。若有违反,视同作弊。

(五)拟录取考生待入学报到时,学校和学院将对其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报名材料原件及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

(六)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远程网络复试的考生按弃权处理。

特别提示:为方便联系,针对本次复试工作,学院建立复试QQ群,群名:“2020博士生招生复试群”(QQ群号:837165383),请符合条件的考生以“姓名+报考专业”命名申请加入,5月20日学院将在该群内对考生进行参加复试的确认。

四、监督和复议

学校监察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电话: 0731-88821680。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先行向我院提出,学院将及时调查、认真处理并回复考生。考生如对学院的处理不服,可向学校监察处和研究生院招生办提出申诉。

学院接收考生监督与复议电话:0731-88684602,电子邮箱150260192@qq.com(邮件标题请注明:2020 年博士招生拟录取)

本细则未尽事宜及相关表述的说明解释权归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经济与贸易学院

2020年5月11日


附件1、诚信复试承诺书点击下载

附件2、初审通过名单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