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增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公示

时间:2023-06-06

经本人申请,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认定,以下2名同志符合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2023年6月6日—8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成向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反映

认定名单如下:

序号

工号

姓名

性别

1

2017216

卫瑞

2

2021081

王辉

经济与贸易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