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成立于2002年,由原湖南大学与原湖南财经学院的相关学科整合而成。原湖南大学的经济学科源于1903年的湖南高等学堂,1937年成为国立湖南大学之后发展成为经济学重镇,原湖南财经学院的经济学科在发展历史中形成了独特的品牌优势。自学院成立以来的近二十多年,在师资队伍、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均实现了快速发展。
学院设有应用经济学和理论经济学两个一级学科博硕士授权点及博士后流动站,牵头承担湖南大学“211工程”重点建设项目、“985工程”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湖南大学经济与商学“双一流”学科群建设任务经济学学科建设任务,拥有“国际贸易学”国家重点学科、应用经济学与理论经济学为湖南省重点学科和“双一流”建设学科。2021年经济与商学学科首次跻身ESI全球前1%。2022年软科学世界学科经济学排名为201-300名。在第五轮学科评估中应用经济学、理论经济学等级均上升。
学院拥有一支学术造诣高、科研能力强、教学经验丰富的师资队伍。现有全职专任教师89人,其中教授28人,副教授35人,具有博士学位及有出国留学经历者占教师的90%以上。教师队伍中有教育部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教学名师、国家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中宣部人才暨文化名家、教育部国家级人选等。拥有湖南省国际贸易研究基地、中非经贸合作研究院、湖南省人大预算监督研究基地、湖南省全球气候治理与生态文明建设研究基地、湖南大学民建经贸研究院、湖南大学自贸区研究院、湖南省物流信息与仿真技术重点实验室等平台。近年来承担了国家社科基金重大和重点项目、教育部重大项目等重要课题17项,主持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自科基金等国家级项目80 余项,在《中国社会科学》《经济研究》等重要中文期刊及《Journal of Economic Theory》《Review of Economics and Statistics》《Journal of Development Economics》《Journal of Urban Economics》等国际SSCI或SCI源刊发表学术论文300余篇,获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教育部人文社科成果奖及其他省部级奖励40余项。
在研究生教育方面,学院主持了湖南省重大教改项目等系列研究生教研教改项目,有湖南省首届“优秀研究生导师”系列优秀导师,湖南省优秀经济学博硕士学位论文不断线,形成了“新文科视域下基于‘6C’核心要素的经济类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探索与实践”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党建引领、思政铸魂、多元协同、双环驱动——经济类研究生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实践”等湖南省教学成果奖。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2024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院长担任组长,负责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实施和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协调。成立复试监督小组,负责本院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工作。
二、招生专业
我院以下专业接收推免生(含直博生):
(一)[020100]理论经济学(学术型硕士,包含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世界经济、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4个二级学科)
(二)[020200]应用经济学(学术型硕士,包含区域经济学、财政学、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劳动经济学、数量经济学6个二级学科)
(三)[025300]税务(专业型硕士)
(四)[025400]国际商务(专业型硕士)
以上(一)(二)项专业招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学制为5年。(政策咨询电话0731-88684628,联系人:高老师)
具体招生目录可查阅湖南大学研究生院官网(http://gra.hnu.edu.cn)。
三、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二)2024届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取得本科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生资格;
(三)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申请程序
1.预报名:申请人在9月22日前,登录“湖南大学推免生预报名系统”https://yjszsxt.hnu.edu.cn/zsxt/tmsgl/default.aspx ,填写有关信息进并提交申请。
2.考生复试:考生按要求参加复试。
五、复试安排
(一)复试时间
学院面试时间为:第一批2023年9月17日(分学科/专业)进行。第二批面试时间为9月26日下午及晚上(分学科/专业)进行,参加本批复试的推免生复试资格审核工作截止时间为9月22日下午16:30,学院官网公告通知栏同时发布入围复试名单(第二批),系统中考生确认参加时间为9月24日前(含24日)。第一批审核通过因特殊原因无法参加的考生可向学院报备,说明原因申请参加第二批面试,第一批和第二批面试考生录取不区分先后批次,录取方式相同。请考生及时关注我院网站上的相关通知和我校推免预报名系统中的消息。
(二)复试方式、内容及分值
1、复试方式及地点:本年度我院推免生复试均线下进行。面试地点:第二批为财院校区经贸大楼各会议室,安排在下午的考生于面试当天中午14:00(晚上的考生于下午18:00)到经贸大楼401会议室集中,学院将对复试的流程进行说明,并发放面试用评分材料供考生填写。
2、复试内容及分值:面试主要由外语口语测试、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以及综合素质测试三部分组成,满分为100分,每个考生参加面试的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每位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复试全过程录音录像。复试时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重点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其中(1)外语口语测试从语音标准、语法知识、口齿流利等几个方面评判,满分10分;(2)全面考察学生的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外语成绩;考核学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考察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满分80分。(3)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主要从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情况,心理健康情况,思维能力、分析能力、反应能力等方面评分,满分10分。
六、录取办法
1、学院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体健康状况分学科(专业)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院不予录取。
鼓励本科就读高校为“双一流”建设高校,或本科专业所属一级学科在教育部第五轮学科评估排名为A(含)以上的优秀推免生申报直接攻读博士学位,学院依据考生面试成绩,结合报考导师(或导师指导组)意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2、学院确定拟录取名单后,申请人须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系统开放后,按时完成确认“复试通知”和确认“待录取通知”等程序。在规定时间内未接收待录取通知的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学院结合各专业推免指标限制,在教育部系统中进行录取时将根据拟录取考生确认接收待录取通知的先后顺序进行录取工作,一旦达到指标上限,学院将撤回系统中我院所发出的待录取通知,由此导致的不被我院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申请人不得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系统中更改拟录取的专业和研究方向。
4、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
5、对学术不端者、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提供材料: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系统中经我院审核通过且本人在我校推免报名系统中进行参加复试确认的同学请于9月26日前(第二批)自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我院参加复试,具体材料如下:
(1)大学成绩单及成绩排名证明(由校教务处盖章生效);
(2)学术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等)和获奖证书(如有);
(3)外语水平证明(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托福、雅思、PETS等成绩);
(4)参加社会实践、公益事业等证明(如有);
(5)其他可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
(6)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
(二)推免复试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我院网站(http://cet.hnu.edu.cn/)进行公示。
(三)考生需认真填写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原则上在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八、联系方式
确认参加学院第二批推免复试的同学(含第一批审核通过申请参加第二批)请务必于9月24日前(含24日)加入“湖大经贸招收2024推免生二(群号:659578317)”招生期间学院相关信息通知均通过以上群发送,同学们申请加群时请按照“姓名+来源高校”格式命名,命名格式不规范者学院不予审核通过。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731-88684622,联系人:陶老师 蔡老师,学院招生监督电话:0731-88684602
未尽事宜,以湖南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及我院网站公布的为准。
附件1:
诚信复试承诺书.docx
附件2:
经济与贸易学院招收2024年推免生入围复试名单(第二批).xls
湖南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