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招收2021级推免生拟录取结果公布及注意事项
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及《湖南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2021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我院分别于9月17日及9月29日进行了2021级推免生面试工作。通过考生的申请及我院复试考核,现将拟录取名单(含待递补)予以公示。
一、拟录取名单(不含夏令营,具体见附件,页末点击下载)
二、填报志愿
请获得拟录取资格和待递补资格的考生,务必在10月11日24:00前,登陆“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以下简称:“全国推免生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程序。
三、待递补录取
我院将根据拟录取考生填报志愿的情况,及时向待递补考生发放复试和待录取通知。时间为10月12日至10月13日。请待递补录取考生届时按照要求完成复试及录取确认。
四、暑期夏令营活动
根据相关规定,凡获得我院暑期夏令营活动合格及以上营员的考生,在本科就读高校获得推免资格且在教育部系统开放后及时报名,我院会优先对其发放“复试通知”,考生在系统中“确认复试”后,我院会优先发放“录取通知”,请有意愿来我院就读的同学务必在“全国推免生管理服务系统”开放后的第一时间完成报名、“复试确认”及“录取确认”等工作,逾期其优先资格不再予以保留。
五、注意事项
1.拟录取及待递补录取的考生务必在2020年10月11日24:00以前完成信息注册并提交志愿信息。未按时间填报志愿信息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或递补资格。
2.拟录取及待递补录取考生填报的志愿信息必须与公示录取专业(方向)一致。
3.拟录取及待递补录取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复试”及“确认录取”将视为放弃录取资格。拟录取及待递补录取考生具体时间规定及要求,“全国推免生管理服务系统”开放前1-2天我院会在推免QQ群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群内消息,并保持手机畅通。
4.考生一旦确认录取后,录取工作即完成,任何信息不可修改和撤销。
5.推免生不进行现场确认,以“全国推免生管理服务系统”最终报考录取信息为准,推免生因填写信息虚假、错误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湖南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
2020年10月6日